| 批准文号 | H20244051 | 剂型 | 片 |
| 产品规格 | 7片/板 | 生产企业 | 浙江永太药业有限公司 |
| 产品卖点 | |
| 产品用途 | 1、单药治疗:本品配合饮食控制和运动,用于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
2、与二甲双胍联用:当单独使用盐酸二甲双胍血糖控制不佳时,可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在饮食和运动基础上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磷酸西格列汀。 |
| 作用机理 | |
| 用法用量 | 1、本品单药或与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的推荐剂量为100mg,每日一次。本品可与或不与食物同服。
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1)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CrCl]≥50mL/min,相应的血清肌酐水平大约为男性£≤1.7mg/dL和女性≤1.5mg/dL)服用本品时,不需要调整剂量。
(2)中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肌酐清除率[CrCl]≥30至1.7至>3.0mg/dL和女性>1.5至≤2.5mg/dL)服用本品时,剂量调整为50mg,每日一次。
(3)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肌酐清除率[CrCl]3.0mg/dL和女性>2.5mg/dL)或需要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的终末期肾病(ESRD)患者服用本品时,剂量调整为25mg,每日一次。服用本品不需要考虑透析的时间。
(4)由于需要根据患者肾功能调整剂量,因此开始使用本品治疗之前建议对患者肾功能进行评估,之后定期评估。 |
| 不良反应 | 1、由于临床试验在一系列不同情况下进行,因此某类药物在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无法与另一类药物在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进行直接比较,并且不能反映临床实践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
2、在本品单药治疗以及本品与二甲双胍或吡格列酮联合治疗的对照临床研究中,不良反应、低血糖和因临床不良反应导致停药的总体发生率在治疗组和安慰剂治疗组之间相似。本品与格列美脲联合治疗,加用或不加用二甲双胍时,本品治疗组临床不良反应的总体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部分原因是本品治疗组的低血糖发生率较高(详情见说明书);在本品治疗组中,因临床不良反应导致停药的发生率与安慰剂治疗组相似。 |
| 禁忌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得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或治疗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2、胰腺炎:在上市后经验中有服用西格列汀的患者出现急性胰腺炎的报告,包括致命和非致命的出血性和坏死性胰腺炎(参见不良反应,上市后经验)。由于这些报告是自发提交的,且报告出自的人群数量不确定,通常不可能可靠地估计其发生频率或确定其与药物暴露的因果关系。患者应被告知急性胰腺炎的特征性症状:持续性的,剧烈的腹痛。有报道提示停用西格列汀后胰腺炎症状消失。如果怀疑出现胰腺炎,则应停止使用西格列汀和其他可疑的药物。
3、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本品可通过肾脏排泄。为了使肾功能不全患者的本品血浆浓度与肾功能正常患者相似,在中度和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以及需要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的终末期肾病患者中,建议减少本品的剂量。(参见用法用量,肾功能不全患者。)
4、超敏反应:本品上市后在患者的治疗过程中发现了以下严重超敏反应。这些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和剥脱性皮肤损害,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 |
| 药物相互作用 | |
| 储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个月 |
| 执行标准 | | 销售包装 | 纸盒 |
| 运输包装 | 纸箱 | 招商区域 | 全国 |
| 招商渠道 | 医药公司,连锁药店,单体药店, | 供货渠道 | |
| 产品详情 | |
| 其他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