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之家观察|第十二批国家药品集采即将开启开标 新规遏制低价内卷,竞争转向质量赛道
2026-07-27 15:38:35 浏览量:8
近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公告,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定于7月31日在上海正式开标,本次集采共纳入65个药品品种,全国超4.5万家医疗机构完成需求量填报,吸引530余家医药企业参与申报。本轮集采延续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总体原则,通过竞价机制重大调整,着力化解行业非理性低价竞争难题,推动药企竞争重心由单纯比拼报价,转向比拼产品质量、生产保障与综合服务能力。
经过多批次实践推进,国家药品集采持续实现以量换价,切实减轻群众用药经济负担。但随着参与企业持续增多,部分竞争充分的品种出现内卷式低价竞标现象。少数企业在缺乏合理成本支撑前提下压低报价,迫使同行被动跟进降价,长期来看不利于维持稳定生产投入,也引发市场对于药品质量、持续供应能力的担忧。针对这一行业痛点,第十二批集采对报价约束规则进行细化升级,构建价格离散度纠偏机制。
据官方规则说明,本轮集采正式启用分层价格锚点机制。集采锚点价格取“最低报价”与“入围均价向下浮动1个标准差”二者中的较高数值,同时划定入围企业最高中选价上限,不得超过锚点价格的1.8倍,避免个别极端低价扰乱整体竞价区间。与此同时,新规明确设置异常低价约束红线:若企业最终报价低于“入围均价向下浮动两个标准差”,即便获得中选资格,也不再分配约定采购量,并且不占用常规入围名额。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设置异常低价约束并非否定企业依靠工艺升级、规模化生产、精细化运营实现合理降价。政策重点防范不计成本的恶性竞价行为,减少非理性报价对整个赛道形成冲击,给坚持合规经营、重视品质管控的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引导各家药企结合生产成本理性申报价格,把资源更多投入制剂研发、生产线提质、供应链稳定保障等核心领域。
在筑牢价格规则防线之外,本轮集采同步抬高质量准入门槛,全方位守住用药安全底线。申报企业需要满足多重硬性条件,投标药品生产线必须通过GMP符合性检查,对应生产线近两年不存在GMP违规记录,参与投标主体应当具备两年以上同类药品生产经验。新规新增约束条款,中选药品在采购协议有效期内,不得降级变更包装规格,杜绝企业通过调整包装形式压缩生产成本、影响药品储存稳定性。
临床保障维度同样迎来优化调整。本次集采延续按厂牌报量模式,支持紧密型医联体统一汇总上报采购需求,缓解基层医疗机构采购体量分散、供货协调难度大的问题。针对临床多元化用药需求,新增参比制剂复活机制,报价未能入围的参比制剂,按要求主动下调报价后可获得中选资格,实行零带量供应,保障原研药品持续拥有医疗机构准入通道,满足不同患者临床用药选择。
按照安排,本次集采初步中选结果将于开标当日产生,采购周期自中选方案落地执行起,持续至2029年12月31日。较长的协议周期有助于稳定企业经营预期,促进企业持续开展质量升级投入。后续相关部门还将持续强化中选药品全周期质量抽检、供应履约监测,建立常态化信用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断供、擅自降低药品质量标准等违规行为,构建价格合理、质量可靠、供应稳定的药品市场新格局。
微信扫码关注





